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潜逃应宣告中止审理的批复法(研)复〔1988〕2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法研字(87)57号《关于如何处理在法院审理期间刑事案件被告人畏罪潜逃的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潜逃,人民法院应决定中止审理,俟被告人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取保候审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规定》中有关几类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88〕高检会(研)字第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朱晓红正当防卫案被告人:朱晓红,女,29岁,原系吉林省长春市蛋禽公司储蓄所储蓄员,因故意伤害他人于1993年11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朱晓红故意伤害一案,由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于1994年1月25日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9月9日20时许,被告人朱晓红与其妹朱晓梅拎水回家,正遇被害人李志文与朱晓红的母亲刘振玲撕打。李志文看见朱晓...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安全部 司法部 外交部关于对驻华使、领馆探视被羁押本国公民的安排机关进行调整的通知高检会〔199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外事办公室,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总政保卫部:1987年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
仇惠南请求国家赔偿案赔偿请求人:仇惠南,男,50岁,原江苏省泗阳县复合肥厂厂长。赔偿义务机关: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韦正虎,检察长。委托代理人:唐春雨,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复议机关:江苏省淮阴市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刘群,检察长。委托代理人:程安美,淮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赔偿请求人仇惠南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错误定罪导致其被剥夺人身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7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管辖1、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4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4〕11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根据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用抵押物偿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行使优先权时,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不能以任何方式改变已生效的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检察机关对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理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3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检察机关对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对其抗诉亦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
杨培富申请刑事赔偿案赔偿请求人:杨培富,男,1958年12月16日出生,山西省阳城县人,现在山西省阳城县公安局工作。赔偿义务机关: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王洪瑞,检察长。赔偿请求人杨培富以曾经被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关押380天为由,于1997年12月29日向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刑事赔偿申请书,要求阳城县人民检察院赔偿其被关押期间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