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塑料制品厂与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市支行营业部侵权赔偿纠纷再审案申诉人:陕西省定边县塑料制品厂。法定代表人:田海英,厂长。被申诉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咸阳市支行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伍鼎祥,主任。申诉人陕西省定边县塑料制品厂因侵权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终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终审判决确有错误,于1991年2月...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信用社违反规定手续退汇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法(经)复〔1988〕4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法(1988)经字第25号请示收悉。关于信用社违反...